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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审核程序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录取审核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4:49:00 解决时间:2019-03-2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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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审核程序

1.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及《拟录取审批表》(研招办统一打印)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集中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2.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一)学校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学院完生计划情况,对各学院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难以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有异议考生的解释工作。

(三)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各专业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已被外单位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以及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对浪费招生指标的学院将核减该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四)请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在复试环节中注意考察推荐2019年博士研究生新生的各类奖助学金人选,重点考察初、复试成绩和品德表现及入学前的突出成绩等情况,确保评选质量。

(五)本通知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7日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7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2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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