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学院应于4月25日前提交确定导师的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招生学院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3月26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研招办(明德楼804),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比例:招生学院应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农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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