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19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低录取控制线,且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土建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财经类、旅游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3)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
4)高中类、中职类投档原则均按照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9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