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三)、(四)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 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或
获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 年9 月1 日前获
得毕业证书),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 01、
02、04方向不接受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
2. 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 年
以上工作经验(2017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