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男子排球“主攻/接应”位置排名前3的考生,以及女子排球“主攻/接应”位置排名前2、“副攻”位置排名第1、“自由人”位置排名第1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我校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同时视为放弃其他优惠政策的优先排序资格),并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招合格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择优给予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此类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与测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其他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一: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予以录取。
优惠政策二: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如各省级招办对“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不同规定,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给予这两类优惠政策的规则如下:
1.对两类优惠政策分别划定文化水平测试合格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射击项目的考生,在全国统测后须与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确认是否参与我校优惠政策排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文化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专项测试评分达到80分且书面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入围排名;
3.其余考生,文化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排球项目评分达到80分,足球项目评分达到60分,武术套路项目评分达到65分,田径、游泳项目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方可入围排名;
4.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排名、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各项目计划上限、附件《各项目测试评分标准》中的规定,确定入围名单(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1)优惠政策一名额上限为男子排球3人、女子排球2人、田径项目4人、射击项目1人,
(2)其余入围考生获得优惠政策二,
(3)排球项目申请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单招文化课考试但达到我校文化水平测试合格线,根据该项目优惠政策的空余情况,依据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给予优惠政策一或优惠政策二。
具体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