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内容
复审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是指专业笔试,由各考核小组自行决定专业考核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及政治理论课程。政治理论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
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外语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审查人员构成与审查标准
复审考核小组人员由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根据学科相近原则组成。复审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笔试由各考核小组分别出题、设置标准并进行评分,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面试分别的终成绩为考核小组各成员各自得出成绩的平均分。笔试、面试终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视为合格。终复审成绩=60%面试终成绩+40%笔试终成绩。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依据招生名额和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或电话通知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到申请者,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于2019年上半年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2019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复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