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按照申请研究方向分别进行初审。初审工作由客观实质审查与主观实质审查组成。客观实质审查是针对申请人学历和外语能力进行打分。(学历分满分为20分,外语能力满分为20分)
主观实质审查分为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两部分,是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学院将成立四个初审材料考核小组(理论法学组、刑法及诉讼法学组、民商经济与环境法学组、国际法学组),每组由若干名考核小组相关学科教授组成,每位专家独立评分,终取平均分(综合素质满分为10分,学术潜力满分为50分)。
终成绩为客观实质部分与主观实质部分之和,满分为100分(教育背景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10分+学术潜力50分)。申请人依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导师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的候选人。
2019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