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审阅学生提供的材料,递交给相关专业方向的教师评定。在汇总各个专业方向教师评定意见后,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本年度5年长学制招生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⑵ 我院将参照“复旦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以及“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分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举行复试,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在综合成员意见后,复试小组须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出是否予以录取的明确建议。
⑶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小组建议,确定本年度学院长学制生录取建议名单(即“直博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批准。
⑷ 长学制生录取的是“直博候选人”,录取后享受部分博士生待遇,按照5年一贯制博士生培养。“直博候选人”在读期间须通过本院的“博士生资格考核”,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享受博士生待遇,“博士生资格考核”通过率控制在50%左右。放弃或未能通过该考核的学生将视情况分流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至毕业或肄业。
2019年复旦大学部分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选拔复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