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招考的考生(含工程博士),不用于直接攻博生选拔和本校硕博连读生的考核。
2.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学习资格。
3.招生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4.本办法由复旦大学航空航天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2019年复旦大学部分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