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完成。7月11日普通高中学校开始录取。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投档,按照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在省中招网络平台下载录取数据并下发普通高中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录取库签发录取通知书。
2.省内州外回我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在省内州外参加中考,需回我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高中学校、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录取,同时该生中考所在地地市级考试招生机构在省中招网络平台审核通过后可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州普通高中学校,按以下流程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提供外省县级教育部门的初中学籍证明,外省地市级考试招生机构的中考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户籍地高中学校、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录取。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申请,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4.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含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或专业)。
中职学校录取全部在省中招网络平台上进行。7月10日开始录取,先将第一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由学校组织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再将其第二、三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各中职学校要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招生行为,大力宣传国家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决策和优惠政策,积极完成招生录取任务。
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因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不按学校招生章程录取、不按规定时间按时提交录取结果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不遵守招生政策、弄虚作假、填报志愿不当、不按时向招生学校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等原因造成未被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9年10月10日前自行联系中职学校补录。
2019年恩施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