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也可登录学校主页查询,学校将以生源学校为单位集中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2019年专升本招生专业8个,招生计划600人,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汉语言文学师范50小学教育师范100法学 100服装设计与工程 50工商管理 100会计学 100交通运输 50生物科学 50合计 600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9年转段学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报考专业限制: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报考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我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总成绩低录取分数线,达到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过程性评价电子档案数据,我校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在投档范围内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考生。对退役士兵实行单独安排计划、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清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德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德院政字〔2017〕34号)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免试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十九条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德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1.联系咨询电话:0534—2603002、8985680
2.学校监督电话:0534—8985865
3.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4.邮政编码:253023
5.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6.咨询E--mail:dzxyzb@***
7.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