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分流
新生入学后,根据人数随机组建新生班级。
(二)分流动员与报名
1、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2、第四学期初,各专业分别进行专业介绍、专业咨询,学院进行分流动员。
3、学生正式申报,每人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学院公布终总平均学分绩点。
(三)录取程序
1、按学生第一志愿,根据前三个学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根据绩点排名高到低依次录取;
3、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以同样方式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
4、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第三志愿的,及因其它原因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
5、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结果公示与申诉
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自己的申诉,学院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学院将确定后的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分流结果实施
从第五学期开始,学院按照专业分流结果重新组建专业班级,按新组建的班级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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