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进行调控监管,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9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