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三)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
2019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