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
(四)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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