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杜绝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广大考生权益。
2、专业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3、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两个库分别录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条件下,普通高中毕业生参考会考科目成绩,中职生参考技能竞赛成绩录取。
4、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生必须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专业的中职生必须为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其它专业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即便报考,录取时也以填报志愿中非学前教育、护理专业依次录取,未能录取的考生可按照录取规则中第二条进行调剂录取;其它师范类专业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不得报考。
5、我校根据录取原则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6、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7、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8、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也不能进行专业调整。
答案来源于:2019年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2019年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