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8年12月20日前,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宁远楼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2. 个人简历:详细列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与学术活动相关的信息。
3. 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4.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7.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 科研成果列表和复印件(并注明一篇代表作):包括近三年
(2015年1月1日-2018年11月1日)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CSSCI检索刊物或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三大法律数据库收录期刊公开发表的法学学术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等。
9. 不少于20000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具体参看法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上述材料请直接递交或邮寄(顺丰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724室,潘老师收。电话:010-64492061。邮件请注明:2019年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报考材料。前述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意:
1. 申请者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2.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作取消录取或退学处理。
(二)导师推荐、学院组织审核
2018年12月下旬组织初审,由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初步审核,通过者推荐至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核。审核内容及方式如下:
1、审核内容
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对申请者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申请者是否具有研究潜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审核方式
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结合笔试、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下旬,具体地点及日期另行通知。审核如下方面:
(1) 外语水平。该环节以全英文提问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
(2) 综合能力考核。该环节以面试方式进行,申请者以PPT 汇报的形式重点陈述本人研究计划书。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3) 专业知识考核。该环节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核题目由专家组命题,考试时间2小时。按招生的二级学科单独出卷,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主要涵盖各二级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问题等内容。
专家组在对考生进行考核后,须给出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知识(100分)、综合能力(100分)三个方面的考核总成绩(总分300分),确定候选人报送研究生院。候选人名单由研究生院于1月初在研究生院公示后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
20分钟。
(三)基本能力测试
通过审核的候选人须参加研究生院拟定于2019年1月12日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基本分数线即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201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体检等相关事项详见博士生招生简章及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