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是全国高校中早开设专业保险课程的院校之一,自1951
年开始就一直从事保险理论和实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60 年的发展历程中,它发扬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和原中国金融学院保险系的优良传统,秉承创新发展理念,形成了诚信求实、开拓进取的学院文化,成为我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及社会保障理论乃至理论经济学研究、知识传播、信息交流的重要思想库之一。学院拥有一支学术精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保险学院下设三个学系: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学系、统计与精算学系。设有四个研究中心:健康保险与卫生经济学研究中心、保险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中国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中心、资产与信用管理研究中心。面向全国招收保险硕士、金融学(保
险方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二、培养目标
保险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各级保险与金融监管部门,各级社会保障部门,中、外保险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各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融资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培养高级专门研究人才;为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在政府和企业相关岗位培养发挥
重要领导作用的高级科研人才。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及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 020204(全日制)金融学01 保险02 法与经济学(保险与保险法)孙健*王国军*孙立娟黄薇*王稳(兼)荆涛王亚柯张冀*曹红辉(兼) 第一阶段考试(初试)①1101英语②2201经济学基础③3301二阶段专业综合课考核(复试中进行) 第一阶段考试(初试)只考核1101 和2201科目,具体详见博士招生简章说明;“3301二阶段专业综合课考核”是第二阶段考核的统称,复试中进行。020207(全日制)劳动经济学00不区分方向孙健*王国军*荆涛王稳(兼)
注1.各招生专业方向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确定,因此实际招生人数会有所调整,此数据仅供参考。
注2.根据《关于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的实施方案》(外经贸学研字
〔2014〕116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设置初试科目两门,“1101英语”和“2201经济学基础”,每门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3301二阶段专业综合课考核是二阶段考核的统称,主要为专业方面的相关考核,届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考核形式和内容。
注3.导师姓名后带“*”号的表示该导师已有一名硕博连读学生。
注4、此招生目录仅适用于港澳台地区招生。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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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 -- | -- |
保险学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1-3年 | -- |
保险学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四年 | -- |
保险学 |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 国际贸易实务 | -- |
金融学--保险与银行 | 西安金融财贸学院 | 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