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除昆明市生源的学员可报销往返交通费一次。注:依据规定,学员乘坐交通工具为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或动车二等座,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费用由个人自理,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2) 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有权对学员参展的作品进行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活动。凡提交作品参评、报名、参展的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云南艺术学院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归云南艺术学院所有。
(三)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何贤王艺
单位:云南艺术学院
电话:0871-65937047、、
邮箱:@***
地址:云南昆明呈贡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邮编:650500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
通讯地址:邮编650500,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2019年3月20日
《云南翡翠雕刻艺术创新人才培养》报名表.docx
2019年度年云南艺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云南翡翠雕刻艺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招生范围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