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材料等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电话:(王老师)(金老师)
传真:028-61718297 邮箱:@***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邮编:611131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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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19年度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打击乐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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