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定向考生调审档案(含本科直博生)
非定向考生(档案保管在我校档案馆的本校学生除外)须打印《调档函》(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尽快交给档案保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若调档单位需要加盖红章,请携带调档函到我办盖章)。往届生档案须在2019年1月5日前邮寄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1月5日前将档案寄达的:
(1)春季入学往届生,档案迟须在2019年2月22日前寄达,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2)秋季入学往届生,档案迟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寄达,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外校应届生档案在毕业后由所在学校负责寄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定向考生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在职博士生须网上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按要求一式三份),填写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于2019年1月5日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现实表现情况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
3、《现实表现情况表》
复试验证时已向报考院系提交了《现实表现情况表》的考生,不需要再办理此表;确无工作单位,无法填写该表的非定向考生,则必须按照第1条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档案。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本科直博生)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和要求执行。为确保以上材料安全及时寄达,请考生务必通过邮政EMS寄送,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