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被录取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本科期间可申请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目前我校辅修的专业有工商管理、会计学、法学、哲学、英语五个专业,并将陆续所有本科专业。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及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东南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3、东南大学接收外语类保送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2019年保送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