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五)“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我校对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六)我校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2019年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