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9年5月20日至31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
(1)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6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2)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相同者,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和物理成绩。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17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5、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测试成绩将于6月19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须于6月19日24时前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学校志愿进行终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6月22日前,我校根据确认志愿情况确定并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