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
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4.审核各学科专业拟定的调剂名单;
5.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审核和报送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7.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2019年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