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报批和公布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相关院(所)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各相关院(所)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学科(专业)教研室,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具体工作。组长由院(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院(所)办公室或科教部(科)。
4.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组长一般应由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原则上应由工作严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及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019年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