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培养类型证明(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及拟授予学位证明(主要内容为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技能+理论),如通过拟授予XX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本校学生不需提供材料)。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证明。(具备中级技术资格考生可不提供)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书)及所在单位开具的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需写明高专业技术资格)。
如果登录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查询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需进行学籍、学历或学位的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否则不予准考。
报名材料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材料按照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现场审核完毕后当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