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籍学生入学不办理户口迁移。同时建议其它省、市、自治区新生可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未发居民身份证的新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标明身份证号,并出示属地派出所开具的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上要用圆珠笔标注本人姓名、复印时间、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中使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考生录取名册一致,在迁移证的左下方空白处应填写本人身高,迁移证中婚姻一栏,要明确标注婚姻状况“未婚”或“已婚”,不得空项,出生地和籍贯都要精确到区或县,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迁入户口关系的新生在校就读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迁出户籍。
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大连医科大学或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九号。凡户籍关系所在县区与报考县区不一致者,不能办理在大连市的落户手续。如有正当理由,需提供报考地区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的情况说明函,由大连市人口控制办酌情处理。
2019年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