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 |
单科(满分=100 分) |
单科(满分>100) |
310 分 |
41 分 |
62 分 |
2.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50 。 (五)复试成绩公布与复议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三、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及要求 1. 符合本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2.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 类地区分数线中意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分数要求。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享受“双少”政策考生及 其他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5. 其他调剂要求请参照《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调剂方式及程序 1. 所有意向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 2. 考生在“调剂系统”查看并确认回复相关信息。如未在“调剂系统”中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调剂信息,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3. 调剂考生同时申请并接受不同学科专业调剂的,只能选择确定 参加一个学科专业的复试。 (三)调剂系统时间 调剂系统每次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时间以学 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时间为准。考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 小时。四、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招生总规模和本专业招生计划,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不予拟录取的情况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五、纪检监督 复试录取全程接受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72-2219909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872-2219856 学校监督受理部门:大理大学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学院举报受理部门:文学院纪委办 六、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省以及 学校有关规定为准。七、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大学古城校区第一教学 楼 联系电话:0872—2219818 联系人:周老师 大理大学文学院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大理学院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