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 ***.cn 或http://yz.chsi.c ),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 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填报错误而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资格审查
1.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考试。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查看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
2.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考试
1. 初试
(1)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 思想政治理论、
(3) 初试地点: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详见准考证。
(4) 初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8 年12 月14 日至24 期间,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5) 初试成绩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申请复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 复试
(1)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
(2)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4)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等信息届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以免错过复试。
(5)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学籍) 校验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九、调剂
调剂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十、体检
复试期间将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
间、地点复试时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资格、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1. 新生奖励:(1)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毕业于“985”高校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5000 元;毕业于“211”高校,或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 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 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 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
10 分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0000 元;其余考生报到注册后一
次性奖励 3000 元。(2)调剂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毕业于“985”
高校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7000 元;毕业于“211”高校,或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 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 分、单科达到或超过
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10分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年20000 元。
4.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
励金额每生每年10000元。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设四个奖励类别,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等奖学金8000 元、二等奖学金5000
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
6. “三助一辅”津贴:所有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进入科室轮转后,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
7. 考博奖励: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每生
4000元。
8. 临特困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9.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三、毕业就业
1.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2. 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它事项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3. 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4.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 2 号邮编:671003
E-mail:dlxyyjsc@***
电话(传真):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203.16.3/yjsh/
(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019年大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