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招生总规模和本专业招生计划,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不予拟录取的情况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大理学院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大理学院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联系电话:0872-2201510联系人:何老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