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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办法

2019年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14:20:00 解决时间:2019-03-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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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及要求

1. 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身心健康。

2.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

4. 专业综合素质较高。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6. 专业背景与调入专业背景相同或相近。

7. 其他调剂要求参照《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8. 未尽事宜,以国家、省有关规定为准。

(二)调剂方式及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名额以

“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进行调剂。

学院将根据调剂条件和要求进行调剂。

(三)调剂系统时间

调剂系统每次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时间以学

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时间为准。考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 小时。四、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招生总规模和本专业招生计划,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不予拟录取的情况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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