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艺术类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2)除辽宁省外其他省(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4.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5.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文理兼招或不分文理省(区)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6.艺术类专业学生可依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调整专业,但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大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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