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复试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㈡复试过程将采用全程摄像、录音监控方式,存档备查,并接受校监察处的监督与巡视。
㈢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电子信息设备,否则将按违纪处理。对在复试中有抄袭或作弊、替考、弄虚作假行为、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㈣错过复试将按自动放弃处理。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必须了解复试具体安排,提前在指定教室等候复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两个环节同步交叉进行,请考生必须按考场的组号与顺序号参加复试,等候复试过程中,需遵照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出示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供复试工作人员核查,不得擅自离开,如因个人原因错过复试时间,将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后果考生自负。
㈤考生总成绩和排名将于复试完成当天24时之前,在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411-84709347
监督邮箱:jinbaode@***.cn
信访地址:文科楼417
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复试日程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