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
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制定选拔标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高加分额度为50 分,计入复试
总成绩。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特殊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