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本科期间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