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
2.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至少包括院长、书记、纪委书记、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团委书记,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面试期间,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参加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小组的具体面试工作,主要负责巡查、监督本单位各考场的面试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或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构成。
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具体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4.口语和听力与综合面试一起进行考核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分数原则上不得更改。
6.复试小组成员须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7.复试期间,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团委书记任组长的考生服务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的考生服务、咨询等工作。
8.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严肃处理,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研究生复试为国家考试,考试过程中所涉及的事项应按国家秘密事项管理。其中复试试题(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答案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