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博士生招生工作。
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初北平
副组长:韩立新、李志文
成 员:翟云岭、王世涛、王淑敏
(二)各学科方向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考生成绩负责。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博士研究生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