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通知,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笔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协助研究生院完成),对复试结果负责,成员构成见表1。
表1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初北平 徐燕
副组长:韩立新 蒋跃川 赵刚
成员:初北平 徐燕 韩立新 蒋跃川 赵刚 于杰 丁祖山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
本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面试共成立5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海商法(第一小组)、海商法(第二小组)、民商法小组、国际法小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联合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复试期间,学院成立由学院团委书记任组长的考生服务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的考生服务、咨询解答等工作。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