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面试共成立5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海商法(第一小组)、海商法(第二小组)、民商法小组、国际法小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联合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复试期间,学院成立由学院团委书记任组长的考生服务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的考生服务、咨询解答等工作。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