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连海大办字[2018]20号)规定: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自行制定,考核前通过各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本学科考核方式采取综合专业知识面试、硕士生研究课题报告、博士研究生期间拟进行课题的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阐述和导师研究方向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各学科方向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本细则适用于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学科,救助与打捞工程学科,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事宜参见《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7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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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州文冲船厂技工学校 | 3 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3年 | -- |
大气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热能与动力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 | -- |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博士研究生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博士生招生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