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至第四学年每人2250元/月。
资助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至第四学年每人2250元/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奖励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3.硕博连读奖学金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书面确认硕博连读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0元。
所有通过学校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在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单项奖学金,按月发放,直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为止。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书面确认硕博连读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0元。
所有通过学校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在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单项奖学金,按月发放,直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为止。
4.专项奖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章程,学校分配各学院的奖励名额,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章程,学校分配各学院的奖励名额,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5.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30000元。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