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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考核)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名、考试(考核)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4 15:17:00 解决时间:2018-12-1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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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考试(考核) (一)普通招考 1.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考生报考《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一列为导师组的,须获得导师组组长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②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 ④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为第一作者);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毒理学与监测技术方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3月3日-2019年3月23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n。 注:报名后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费,标准:200元/人。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25日(工作日的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2)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综合楼726)。 (3)提交材料: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一九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②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以上报考基本条件(3),模板见附件3]。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④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⑧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在学信网(网址:www.***.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科研水平证明材料。 ?体检表(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模板见附件4)。 注: (1)同等学力考生免交以上③④⑤项材料,但须提交报考基本条件(4)中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资格审核阶段可不提交,但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时间:2019年5月11日-13日,其中,11日全天和12日上午学校组织初试(外语和两门专业课);12日下午各学院及学科组织复试;13日学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已获得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5)。)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 1.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考基本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须为本校2016级、2017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须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专项计划等其他情况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4)满足各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2.报考形式及入学时间 (1)学制为2年的硕士生需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报名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考核者须在第四学期按硕士阶段培养计划答辩和毕业后,于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2)学制为3年的硕士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报名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如选择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五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如选择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第六学期按硕士阶段培养计划答辩和毕业后,于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3)学制为3年的硕士生,也可在入学后第五学期报名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须在第六学期按硕士阶段培养计划答辩和毕业后,于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3.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①、②、③、⑤、⑥、⑦、⑧、⑨、⑩各项材料。 ②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6)。 ③各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3.考核 各学院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核工作。 (三)申请-考核 学校将分两批组织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两批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仅报考和考核的时间不同。 1.试点招生学科(专业):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航海科学与技术、★海上交通工程、轮机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船舶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救助与打捞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2.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考基本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在2017年12月(含12月)以后毕业,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本校或其他高校(含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学术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应用型)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3)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4)须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5)满足各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3.报考程序 报考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第一批时间: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1日。 第二批时间:2019年3月3日-2019年3月18日。 (2)两批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第一批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 第二批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 五、学制、学费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年/生。 注: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六、奖助政策 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至第四学年每人2250元/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3.硕博连读奖学金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书面确认硕博连读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0元。 所有通过学校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在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单项奖学金,按月发放,直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为止。 4.专项奖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章程,学校分配各学院的奖励名额,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5.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30000元。 6.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七、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 2.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航海学院

赵老师

0411-84723953

2

轮机工程学院

张老师

0411-84723572

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宋老师

0411-84727500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肖老师

0411-84726912

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高老师

0411-84729330

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朱老师

0411-84725898

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王老师

0411-84729611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老师

0411-84728910

9

法学院

刘老师

0411-84725210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0411-84728926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综合楼726)。邮政编码:116026。 附件【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二○一九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doc】 附件【附件4:体检表.doc】 附件【附件6: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5: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提交材料。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③各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4)考核 各学院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报考者考核工作;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第二批报考者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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