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新生来校路费自理,可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11. 学校将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为有效利用住宿资源,申请不住宿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请务必于7 月1 日—7 月15 日期间关注“海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在公众平台下方菜单栏“学生服务”中点击“申请不在校住宿”功能,登记好本人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登记表》(可到研究生院网站-教育管理-政策文件中下载),于入学报到后两周内交给研究生指导员。在校住宿研究生须自带被褥(被褥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托运行李时,请在行李票上写明学院、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姓名、联系方式,以便领取。
12. 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每人每年220 元(如有变动,以大连市人社局实际缴费标准为准),按照基本
学制年限一次性缴齐费用,缴费事宜将于入学后另行通知。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医疗保险,而无法重复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请务必于7 月1 日—7 月15 日期间关注“海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在公众平台下方菜单栏“学生服务”中点击“自愿放弃投保”功能,登记好本人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并填写《关于放弃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可到研究生院网站-教育管理-政策文件中下载),于入学报到后两周内交给研究生指导员。
13. 所有新生可通过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平台——“海大研究生”掌握校园资讯,具体关注方式等相关信息见附件4。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2019 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缴费方式告知书附件3:导师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基本助学金的办理流程
附件4:“海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一、为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 元。新生入学后,中国银行将对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请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可以暂不缴纳学费,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贷款的研究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2. 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碳素笔,A4 纸,本人手写并签字);以上材料由个人保管,待学校通知后统一提交至所在学院办理贷款(大约在
9月下旬)。
三、办理流程
2019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日前将800-1000字的发言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