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和礼仪;
5、语言表达能力。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面试不及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顺序,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6.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定向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考生原则上档案应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9.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考生不予录取。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考生,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并按要求公示。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申诉举报电话:研究生学电话0411-86323716、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813,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在复试结束后十天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终归属权由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