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实施单位 |
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定 转段考核 工作 方案和招生 章程,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审核 | 201 9 年 5 月 30 日前 | 教务处、招 生办公室 |
转段考核组织宣传,按要求报送符合考核对象的学生名单 ,同时公示名单 | 201 9 年 6 月 12 日前 | 各 对口 中职学校 |
经学 校 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 201 9 年 6 月上旬 | 招 生办公室 |
各 专业转段考试 | 201 9 年 6 月 17-21 日 | 我校 、各对口中职 学校 |
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评定 | 2019年 7 月上旬 | 教务处、相关系 |
将考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 | 2019年 7 月上旬前 | 招 生办公室 |
拟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2019年 7 月下旬 | 招 生办公室 |
组织学生参加2020 年高考报名及体检,补交相关的技能证书材料 | 2020年 3 月 15 日前 | 各对口中职学校 |
根据广东省考试院文件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2020年 5 月中旬 | 招 生办公室 |
录取通知书发放 | 2020年 8 月中旬 | 招 生办公室 |
(二)考核内容
转段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采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总分300分,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其中,专业理论考核成绩采用对口中职学校的三门专业课程综合成绩,成绩由中职学校提供,我校认定;专业技能考核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我校相对应专业。
(四)具体相关专业与技能证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
2019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