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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2019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07:53:00 解决时间:2020-06-18 10:43

满意答案

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作为2019年广东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高职院校之一,计划招生总数595人。试点中职学校、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

二、组织机构

(一)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组 长:朱益民 贺定修

副组长:莫 强 李奎山 杨云奇

成 员:李浩泉 王志明 度忠忠 李龙根 卞建勇

胡选子 何风梅 李小东

(二)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等具体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日常事务。

组 长:李奎山

成 员:李浩泉 王志明 度忠忠 李龙根 卞建勇

胡选子 何风梅 李小东

(三)招生专业专家组,负责各专业考试大纲、命题、阅卷、面试、技能考试组织与评分等工作(考前由教务处联系各系及对口中职学校上报命题组备选名单,由学校审核确定命题人员名单)。

(四)监察与保卫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全程监察、试卷的保密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莫 强 杨云奇

组 员:度忠忠 雷亚民 余忠信 刘高明

三、考核对象

2017年被我校对口东莞理工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东莞市商业学校、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四、考核实施办法

(一)时间安排

工 作 内 容

完成时间

负责实施单位

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定 转段考核 工作 方案和招生 章程,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审核

201 9 5 30 日前  

教务处、招 生办公室

转段考核组织宣传,按要求报送符合考核对象的学生名单 ,同时公示名单

201 9 6 12 日前

对口 中职学校

经学 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201 9 6 月上旬

生办公室

专业转段考试

201 9 6 17-21

我校 、各对口中职 学校

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评定

20197 月上旬

教务处、相关系

将考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

20197 月上旬前

生办公室

拟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97 月下旬

生办公室

组织学生参加2020 年高考报名及体检,补交相关的技能证书材料

20203 15 日前

各对口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考试院文件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0205 月中旬

生办公室

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08 月中旬

生办公室

(二)考核内容

转段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采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总分300分,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其中,专业理论考核成绩采用对口中职学校的三门专业课程综合成绩,成绩由中职学校提供,我校认定;专业技能考核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我校相对应专业。

(四)具体相关专业与技能证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

五、转段考核收费标准

转段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六、录取原则

1.学院将按照《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章程、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检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2.转段考核考生总分以专业理论笔试认定成绩(40%)、专业技能实操考核成绩(60%)按比例累加合成,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对口中职学校,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人数无法达到低1.5倍的计划比例,则我校将按照参加转段选拔的人数按照比例进行缩减,以做到参加转段学生人数和和录取学生人数有1.5:1的比例,保证生源质量。

3.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1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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