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在规定日期内,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可以视情况安排再次复试。
2、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学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公告及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具体复试日程安排。
3、 各招生单位于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包括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日程安排等)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公布在本招生单位网站,供考生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