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被就读院校取消学员学籍的,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由就读院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
(二)申请人申请“圆梦计划”资助的材料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书、个人身份或工作证明材料的),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三)学员休学、中途退学、转学或无法按时毕业的(2019年“圆梦计划”学员的晚毕业年限为3年,即至2023年7月31日止),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
(四)除市圆梦办同意调整的或就读专业人数不足开班外,学员就读期间不得调整就读专业和学习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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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取消资助资格、学费结算及相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