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名单及优惠条件
1.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综合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合格考生。
2.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25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AB及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填报专业及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
(二)入选考生
2019年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和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规定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审核通过和各级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
(三)高考志愿
入选考生必须在高考所在省份自主招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自主招生专业组所含专业(见表1);建议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
(四)高考录取
1.对于高考志愿填报符合要求、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录取优惠分数条件的入选考生,我校按高考实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考生位次排序)以及专业志愿顺序由先至后原则,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在自主招生专业组所含专业范围内(见表1)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我校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为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政策性加分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2.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不符合要求、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高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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